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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工住宅小区工程多塔吊作业防碰撞方案

[ 关键词:多塔吊作业 塔吊  发表日期:2012-07-30 09:40:55 ]

  塔吊建筑机械厂(http://www.fx68.net)根据某职工住宅小区工程多塔吊作业防碰撞方案,与大家分析下多塔吊作业情况下,如何确保安全施工。

一、工程概况

  区职工住宅包括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及28 # 和29 # 之间的地下车库一座;建筑面积66954.38 平方米。其中25 # 、26 # 、27 # 、28 # 、 29 # 、30 # 、31 # 、32 # 、33 # 楼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25#~33#楼为地上11 层,地下一层;地下车库为地下1 层。25 # 、 26 # 、27 # 楼建筑高度均为34.1m,28 # 、29 # 、30 # 、31 # 、32 # 、33 # 楼建筑高度均为32.8m.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 3、塔吊布置平面图
三、塔吊布置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共布置五台塔吊,塔吊统一采用QTZ50,塔吊臂长为50 米。塔吊性能QTZ50 自升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五台塔吊分别设置于如图所示位置(详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四、塔吊的顶升、附着

1、塔吊的顶升、附着,各塔锚固高度与吊钩高度关系技术要求详见塔吊使用说明书。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随时进行塔吊的附着。
2、塔吊施工作业时,五台塔吊合理安排安全交差。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一个标准节,保证塔吊安全运转。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隐患

  本小区共有九栋楼和一座地下车库,28 # 、31 # 楼以及地下车库东北侧共用一台塔吊,29 # 、32 # 楼以及地下车库东南侧共用一台塔吊, 30 # 、33 # 楼共用一台塔吊,26 # 、27 # 楼共用一台塔吊,25 # 楼安装一台 塔吊,共计五台塔吊,分成两个作业区施工,作业一区施工28 # 、29 # 、 31 # 、32 # 以及地下车库,作业二区施工25 # 、26 # 、27 # 、30 # 、33 # ,已经形成多塔作业条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我标段塔吊在正常作业情况下,主要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存在碰撞现象。 通过塔吊在现场的平面布置可知,五台塔吊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不存在碰撞现象
2、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存在碰撞。 通过塔吊在现场的平面布置可知,28#南侧楼塔吊和29#楼东侧塔吊及25#楼东侧塔吊、33#楼西侧塔吊和29#楼东侧塔吊及27#楼东侧 塔吊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相碰撞现象。

六、防碰撞施工措施

  由于现实条件限制,在本小区施工中出现多塔作业已不可避免,消除隐患、采取预防措施成为重中之重。根据国家JGJ33-2001 中关于塔吊安全距离的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对每台塔吊安全合理定位。针对本工程,制定一下措施。
1、5#塔吊楼沿平安路外转,在未转到提升高度时,吊钩不得超越平安路路沿石。塔吊到25#楼卸料地点后,方可将滑车移动至卸料地点,限位点应设在29#楼与26#楼中部。
2、4#塔吊楼在施工场地内转动,限位点在 30#楼东侧后山墙外的平面,转至27#楼南侧后平面限位。
3、3#塔吊楼塔吊限位点在 33#东侧山墙内侧,滑车不得跨越,滑车待转到卸料点后到位。
4、1#塔吊360 度旋转,与相邻3#塔吊高差保持13.2 米,与相邻 3#塔吊高差保持 6.6 米,1#塔吊与 3#、4#塔吊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不得同时到达一个平面内。
5、塔吊间距如下:1#~2#间距 86.03m,1#~3#间距 69.15m,1#~4# 间距 94.8m,1#~5#间距 89.4m, 2#~3#间距 155.47m, 2#~4#间距 165.09m, 2#~5#间距75.88m, 3#~4#间距67.01m, 3#~5#间距140.49m, 4#~5#间距118.19m。
6、对各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塔吊司机要严格按塔吊操作规程操作。在安全教育时,把本工程多塔作业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要教育到位。以后要每周进行安全教育。
7、各塔吊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将对讲机频率进行调试,不同塔吊指挥用的对讲机不得同一频率。
8、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9、夜间工作的塔吊,除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及现场照明外,还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防撞的红色信号灯。
10、塔吊运行前必须鸣笛示警,后启动方应避让已运转方。
11、因本小区划分的2 个施工区域的栋号距离过近,存在跨界作业情况,此情况下,跨界运转方应让本界作业方。
12、回转就位时,司机应掌握吊臂惯性提前断电,严禁用制动强制停机。
13、一塔工作,一塔停机时,非工作状态下的塔吊应转至不干涉处。
14、每台塔吊设专职指挥,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指挥人员的信号。
15、司机应服从专人统一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工作。在大风或强风情况下,设专人值班看护,防止塔吊碰撞。
16、塔吊停止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臂架根部,根据风向限位锁定。
16、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指挥人员与监护人员严禁私自串频聊天。 
1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
18、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19、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吊。
20、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1、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22、塔吊指挥人员合理安装吊装,避免施工班组之间发生纠纷。塔吊指挥人员、挂钩人员必须固定,上班前、交接班时及班后要严格检查钢丝绳及各种吊具等。若已达到报废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23、塔吊停止作业后,应将吊钩升至臂架根部,根据风向限位锁定。
24、为有效保证每台塔吊的安全作业,应当地行政部门要求给每台塔吊安装防碰撞智能控制系统。

七、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1、为每台塔吊配备专职指挥人员。指挥、监护哨、塔吊司机均配备对讲机,保持通线联络畅通。塔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复验,定期体格检查,并将上岗证及查验结果报项目技术安全部门备 XX42 区职工住宅工程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7 案。未经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变动。
2、施工单位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人员,每栋楼的作业层面只设立一名指挥,防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乱碰撞。
3、监护人员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指挥人员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塔吊指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
4、监护人员要专人负责,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指挥人员的信号。
5、指挥人员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信号。
6、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指挥人员与监护人员严禁私自串频聊天。
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
8、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9、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钢(铁)水包过满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11、塔吊指挥人员合理安装吊装,避免施工班组之间发生纠纷。 塔吊指挥人员、挂钩人员必须固定,上班前、交接班时及班后要严格 XX42 区职工住宅工程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8 检查钢丝绳及各种吊具等。若已达到报废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措施

1、合理设置各台塔吊的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
2、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安排塔吊顶升附着计划。
3、夜间施工时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尽量避开夜间施工,项目部吊装作业安排在光线好的白天作业。
4、保证塔吊机组有足够的正常维修、保养时间。
5、协调好塔吊的安全高差。

九、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1、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3、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塔作业。
4、塔吊司机要明确本塔吊指挥人员佩带的标志。
5、塔司要服从哨工的指挥信号,不得擅自操作。
6、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操作。
7、严禁非塔吊司机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9、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
10、塔吊运转完毕要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顺向风源;如其它塔吊仍在运转,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转。
11、各塔吊应分别安装警示灯和警示旗,塔司做每个动作之前应先观察周围塔吊起重臂位置,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12、项目部定期召开塔吊安全工作会议,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及指挥监护人员作特殊的安全交底,与塔吊分包及塔司签订安全协议书,责任落实到人。

十、应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塔吊坍塌事件。

1、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①、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②、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③、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④、颌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懈伤员的颈、胸部钮扣。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可用12 号粗针穿刺环甲膜,维持呼吸、尽可能早作气管切开。
⑤、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扣。
⑥、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常有效。当上述方法无效时慎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 小时为宜,做好标记,注明上止血带时间。
⑦、有条件时迅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⑧、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
⑨、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2、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①、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求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②、及时速报上级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 求救。
③、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④、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⑤、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⑥、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塔吊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抢救人员和组长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他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确定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组长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②、抢险人员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救人员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查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定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4、成立应急小组。
①应急组织体系: 组 长: 易春华 副组长:闫剑锋、王国军、黎永福、李志强 组 员:何秉玉、刘世杰 黄小林、吕学义、张实权、曾文明 ②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组长)职责: (1)应急指挥总指挥,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4)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经理、总工程师(副组长)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事故现场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抢险工作。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13 工程部职责:
(1)组织技术部门编制、修订、评审塔吊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做好事故抢险过程记录。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形成记录。
(3)协助技术部编制、修订、评审塔吊应急预案。
(4)组织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并提出改进建议。
(5)发生事故时,组织抢险队进行抢险、营救、减少防护工作。

安质部: (1)协助技术部编制、修订、评审塔吊应急预案。 (2)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物资部: (1)协助技术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 (2)落实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

十一、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