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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安全技术,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7条

[ 关键词:塔吊司机 塔吊司机操作规程  发表日期:2011-11-29 12:12:24 ]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塔吊司机操作规程17条-分别由塔吊司机资格、塔吊司机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天气、雷雨、暴雨、大风、温度等)等讲解17条操作规程,保证塔吊操作的安全,避免塔吊事故的发生。

(1)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2)司机必须按照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明确,应发出询问信号和停业操作,如果发现信号有误并可能引发事故,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操作控制器应逐档加速或减速,不得越档调速及高速突然停车,严禁开反档制动。

(4)操作过程中发现出现不正常现象和异响,应将重物稳妥降落,切断电源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5)塔吊运行的工作条件:环境温度为+40℃~—20℃;风力低于六级(20M/S);电源电压为380V±5%,遇雷雨、暴雨、风速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塔吊必须设置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在主电路、控制电路中,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7)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升、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塔吊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及滑轮,以免发生事故。

(9)工间休息和下班后,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如遇停电无法降落时,可用人力缓慢松脱制动器,使重物慢慢降至地面。

(10)塔吊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运转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在总闸闭合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塔吊金属结构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上塔吊进入驾驶室。

(12)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13)禁止塔吊在运转情况下进行调试或检修。

(14)塔吊起升作业必须按照起升特性表操作,重物接近最大起重量的要进行试吊,先降重物提升离地面0.5m左右,仔细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式起吊。

(15)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6)工作完毕后各操作手柄,必须扳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好驾驶室门窗,必要时上锁。

(17)塔吊司机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换班或延长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