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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条总结

[ 关键词:塔吊安全技术 发表日期:2017-06-15 07:52:24 ]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条,如下: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检查塔身完好及各连接螺丝坚固情况,检查机械各传动结构部分 的完好及润滑情况,并根据说明书规定添加润滑油脂,保养检修一次。

4、检查电压是否达到380V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4Ω 。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信号、手势、哨音或对讲机进行联系,取得协调,听从指挥。在发现指挥有误,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情况。

8、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9、作恶中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超过六级风,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体上的物体等情况,塔吊司机严禁操作。

10、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和设备,严禁任何人随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须从“0”位开始逐级变档,严禁超档操作。换向操作时必须放在“0”位使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转向起动运转,严禁直接换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严禁酒后开机。

12、作业前先发信号,然后将重物离地0.5m 左右停车,确定刹车吊钩,重物绑扎无问题后,方可指挥作业,塔吊停用时,吊勾上升距吊杆距离不得<1m。

13、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须具备可靠的消防设备。

14、塔吊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由电气修理人员两人以上参加。

15、塔吊起重作业时,机械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修理。

16、塔吊在停电、停工何处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间。

17、塔吊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业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进行调整检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离低压>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