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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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为讨3000元,爬上工地高越100米的塔吊讨薪

[ 关键词:塔吊讨薪 发表日期:2012-09-07 14:17:06 ]

  9月6日早上7时许,在泸县福集镇万福广场“万福银座”二期工程工地上,一名男子因工地老板拖欠3千余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爬上工地高越100米的塔吊讨薪。经过民警不懈的劝解和承诺,平安返回地面。

事件详情:爬塔吊讨薪只为3000元

  7时48分,一名男子匆忙地赶到泸县公安局福集派出所报警:工友李某因被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爬上施工工地高约100米的塔吊上,准备跳塔。接警后,派出所巡防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李某已爬到塔吊的最前端,十分危险。

  巡警立即拉起警戒带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了解相关信息,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警情,请求支援。随后,县公安局领导率领派出所、消防队、交警大队和120急救中心等赶到现场,展开紧急救援工作。

  民警了解到,爬塔吊者李某系四川省江油市人,现年28岁,2011年开始在“万福银座” 二期工程从事建筑外架搭建工作,今年8月工作了22天。因工地老板拖欠3千余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他便采取爬上工地塔吊顶端的极端方式讨薪。

  县公安局立即研究制定了一套处置措施:治安民警维护现场秩序、交警疏导交通、消防队立即铺设救生气垫,安排民警与李某工友轮流打电话规劝李某,通知工地老板雷某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民警通过报警人获得了李某的电话后,当即联系塔吊上的李某。

  李某说:“老板拖欠工资3万元(编者注:李某实际被拖欠工资为3000元),我没有办法只有选择跳塔。”

  通话民警劝解道:“生命是无价的,为了讨要这3万元钱你爬那么高,万一发生意外值得吗?你的妻儿老小怎么办?国家有法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相关部门可以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你先下来,我们已经联系了雷老板,马上给你解决问题。”

  “万福银座”二期工程包工头雷某赶到现场后介绍说,她是从“万福银座”二期工程项目部承包的建筑外脚手架搭建项目,由于工程项目部没有给付她项目款,才拖欠了李某的工资。头一天双方已经口头约定,“今天到劳动局协商解决”,不料一大早,李某便爬上了塔吊。

  上午8时23分,经过民警不懈的劝解和承诺,李某答应协商解决,并从塔吊最前端走回操作室,顺着塔吊中的扶梯慢慢来到房顶。此时,消防中队相关人员已在楼顶等候,当即陪同李某乘坐升降机下楼。随后,民警将涉事双方带到泸县建设局办公室进行协商。

  上午10时,在建设局办公室,李某顺利领到工资3000元,同时也因自己爬塔吊讨薪的过激行为受到派出所民警的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