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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检查、维护等安全注意事项

[ 关键词:塔吊安全技术 发表日期:2012-12-16 11:41:12 ]

塔吊安全技术交底,塔吊操作、检查、维护等安全注意事项

1,塔吊顶升属高处作业,顶升过程使起重机回转台及以 塔吊顶升属高处作业, 上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 需要有严格的作业要求。 起重机塔身升 上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 需要有严格的作业要求。 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 液压系统, 专人拆装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液压系统, 专人拆装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 照明。 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然增大达到四级时, 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 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然增大达到四级时, 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 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 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 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井将回转机构制动住, 当 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井将回转机构制动住, 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 应 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 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 再采取其他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 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 再采取其他措施。 动作松动螺栓(销子) 如果因连接螺栓拆卸困难而采用旋转起重臂来 动作松动螺栓(销子), 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翻事故。 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翻事故。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 下一动作。 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 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2,塔吊接高到一定高度需要与建筑物附着锚固,以保持 塔吊接高到一定高度需要与建筑物附着锚固, 其稳定性。 为了保证锚固装置的牢固可靠, 以保持接高后起重机的稳 其稳定性。 为了保证锚固装置的牢固可靠, 定性,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定性,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 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 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 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 井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 井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 附着杆进行调整 /1000 。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 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 10°。
(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 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项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 塔身项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 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 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3,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 近部位( 括吊重物) 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2m 。
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 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 栓及道钉无松动, 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 栓及道钉无松动, 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好。
5,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无破损。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 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 有无噪音及异响, 有无噪音及异响, 各机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各机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确认正常 后方可作业。 后方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 起吊重物时, 下规定的起重量。 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 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 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 换运转方向时, 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 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 换运转方向时, 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 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突然变速或制动。 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 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 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 , 行走轮不得小于 2m) 。 行程限位开关是防止超越有效行程的安 全保护装置, 如当作控制开关使用, 将失去安全保护作用而易发生事 全保护装置, 如当作控制开关使用, 故,所以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所以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 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 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以上。 12,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
13,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 13,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 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 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4 14,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5,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 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 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 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为了 增加稳定性, 防止造成倾翻应锁紧夹轨器, 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 增加稳定性, 防止造成倾翻应锁紧夹轨器, 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以减少起重机迎风面积的风压。 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以减少起重机迎风面积的风压。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 夹轨器。 夹轨器。
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 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 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 — 3m 处。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 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 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 检修人员上塔身, 起重臂, 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 必须系好安全带。 必须系好安全带。
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 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2,为防止大风骤起时,搭身受风压面加大而发生事故,动臂式 压面加大而发生事故 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