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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后的塔吊应拆卸、回收有用零件、金属材料打碎、回炉处理

[ 关键词:报废 塔吊  发表日期:2012-05-18 11:10:07 ]

  塔吊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领域皆有巨大用途。全球塔吊总数的一半都分布在中国,这也令中国成了当之无愧的塔吊大国。然而,据塔吊建筑机械厂(http://www.fx68.net)调查发现,目前还在运行的大量塔吊中,超期服役现象并不罕见,这也为安全生产带来了重大隐患。

  实际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早已多次指出,塔吊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吊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尽管如此,塔吊使用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时,应由使用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应予报废处理。而国家明令淘汰机型更是要坚决禁止使用。

  此外,塔吊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出现整体钢结构锈蚀严重或塔身和前后大臂扭曲变形,应提前报废。报废后的塔吊应尽快拆卸、回收有用零件、属于组成部分做金属材料打碎、回炉处理,对于某些贪图蝇头小利将报废塔吊重新翻修后送去塔吊租赁市场的行为,同样应认真查处。